省平台已调整实名制保证金指标规则,实名制系统已禁用保证金附件上传功能,保证金指标无需通过实名制进行上传。
预警规则:
1.保证金管理中对应实名制项目备案编号为生效中的项目为达标;
2.正在办理中未超过 20个工作日的项目保证金指标为达标,超过则预警;
3.办理信息中【保函\保单\存单\专户编号、存储方式、存储金额(万元)、经办机构、经办机构支行、生效时间】为必填,填写对应经办内容后为达标;
4.保证金存储凭证必须上传对应存储附件后为达标;
5.与平台接通保证金数据的金融机构,经办人员无须再填写办理信息,办理信息将由金融机构直接返回后判定是否达标;
6.保证金生效时间小于项目施工周期或保证金生效时间过短的项目将预警;
7.保证金生效时间不在项目施工周期内的项目将预警;
8.保证金存储金额过低或过高(与同意函同意存储金额相比差值大于 50%)的项目将预警;
9.保证金发生动用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足的项目将预警;
10.保证金过期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续保的项目将预警;
若需保证金指标达标,需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自选其一(目前平台支持的预警规则):
1. 企业端申请线上办理保证金业务:
第一步完成项目入库;
第二步完成保证金办理并通过劳监部门经办人员审核则指标达标;
2. 由属地劳监部门负责保证金经办的人员通过【保证金管理】模块自行录入:
第一步确定此项目已录入系统并取得项目备案编号;
第二步将对应项目通过保证金管理进行导入经办并填写相应经办内容则指标达标;(导入时请务必关联对应项目编号)
部分内容由用户投稿或者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底部邮箱进行删除!非常感谢您的支持!